台北世大運亂相百出 混淆國家認同與擾亂社會秩序
阿湯哥 (曾留美主修財經多年 自由台灣黨終身志工)
2017台北世大運在8月19日粉墨登場,當日下午筆者配合自由台灣黨與公投盟的弟兄姐妹們,在蔡丁貴教授第三大隊的帶領下,共同前往台北巨蛋現場發放台灣國旗,並和各國選手們高喊出”Let Taiwan be Taiwan, not Chinese Taipei ”、”Taiwan is not China Taipei”與”Taiwan and China,
one side one country. They are totally different and separated countries”。在此過程中,世界各國的選手和我們的互動頗為活絡,他們紛紛拿起手機拍照存檔留念,留下珍貴且罕見的畫面。有人在入場前走下車來接受我們的台灣國旗,也和我們一起高喊Taiwan。筆者心想主辦單位的台北市政府,自甘墮落、自我矮化,實在讓人萬分的痛心與不齒。這些外國選手必定非常的好奇,為何前來Chinese Taipei比賽,當地住民卻一直在高喊台灣,顯見Chinese
Taipei是啥碗糕,讓人家渾然不知啊?!
本次活動在未正式開始之初,就已經有荒誕不經之情事發生,而執政當局與主事者卻始終迴避而不敢勇於面對。首先,從介紹世大運英文介紹手冊中談起,出現「我們的島嶼:中華台北 (Chinese Taipei)」、「中華台北地形狹長」等描述,真是十分地荒謬。世大運發言人則表示「奧會模式」適用於大會手冊,使用「中華台北」是在描述這個島嶼。據悉: 我國奧會分別和中國奧會及香港奧會於1989年與2001年簽訂協議,凡以中文指稱臺灣地區體育團隊之體育組織時,皆稱為「中華臺北」。使用我國奧會或各單項運動協會向各該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註冊之會旗 (按: 奧會的五環旗,適用於無國家
(stateless) 團體或難民 (refugee) 國,我們若不健忘,在巴西里約奧運時轉播看得非常的清楚) 與我國奧會會歌(國旗歌旋律)。我國參加國際奧會轄下運動賽會開、閉幕進場排序係以「Chinese
Taipei」英文縮寫為「TPE」,列於T組進場,與中國奧會「CHN」排在C組有所區隔。筆者深感痛心與不以為然,我們位於T組,不應是「TPE」,應就是Taiwan才對啊! 試問: 有良知良能、強烈使命感與高度國家觀念的台灣人,你們能夠一直默不吭聲地而接受這種屈辱的名稱與奧會模式嗎?
其次,在此開幕的過程中,違法脫序的行為讓維安公權力也產生無法獲得彰顯的嚴重亂象。茲分別陳述如下:一、遭到反年金改革陳情抗議團體僅數百人的單薄人力竟可突破六千餘警力,號稱維安是滴水不漏,並一度影響世大運外國選手驚嚇得不敢進場參加開幕式。對於此事件,據說警政維安系統疑似有涉嫌資訊外洩之事發生,事情鬧成滿城風雨,國家顏面掃地無光,何來風(豐) 光開幕? 現場維安出現這樣大的漏洞,表示警政協調出現了問題,會後實有必要好好地檢討,論功過賞罰,無法再鄉愿帶過。舉辦世大運算是國家重要慶典,也代表國家能力與危機處理因應,中央與地方政府都必須面對這個問題的挑戰,筆者心想在警政或國安高層單位事後總應該要有人為此出來負責吧!二、令人遺憾的是,員警身為人民的保母,受到不法之徒的攻擊,當時因上前攔阻,竟遭到攻擊眼角黑青掛彩;涉嫌攻擊員警者X嫌先逃回南部家中後再遭到移送,北檢訊後認為該犯者涉犯刑法妨害公務與傷害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並有反覆實施之虞且有湮滅證據、共犯多人在逃逸,事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三、當日晚間7時許,場外反年改團體衝破警方防線後,有人蓄意投擲煙霧彈、石塊,意圖影響各國運動員的進場,原本敢做卻不敢當,令人不齒地還意圖嫁禍給「台灣國」的獨派成員。一群無知反年改團體的老人沒有正當性,就為了一己之私利,毀損台灣名聲、爭取自己的權益,不惜在國家重大活動上搗亂;在他們心中完全沒有台灣,自私自利的只顧自己的私人權益;這樣可以鬧上全世界的新聞,成為國際笑話。殊不知牠們真的搞錯對象,體育與政治無關啊!被人們戲稱為「米蟲」在大鬧世大運會,目無法紀,成為全民公敵!真是瘋狂,罕見在台灣有人想錢想到歇斯底里,渾然不知今夕是何夕。
筆者強烈認為體育賽事本來就是君子之爭,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既然體育和跟政治無關,當時觀看一下現場為何沒有中華民國的國旗?台灣隊,拿錯旗子嗎?
為何在自家比賽,還是得委屈自稱為「中華台北」?會場在開幕式中,有人聚眾滋事生非,令國家顏面無光,據傳邱豐光、葉俊榮、林全等官員皆被點名下台,以示負責。從頭到尾的維安就是漏洞百出,聽說有人在掩護抗爭者,故意有讓政府難堪與誤導真相之嫌疑,形同共犯結構,筆者呼籲失職的員警不論其層級有多高,遇到藍營抗議就故意放水,辦綠不辦藍,此乃國家社會的悲哀。建議瀆職者應直接革職,並取消其一切的退休福利,不是只有下台即可,以收殺雞儆猴之效,建立政府威信。政府應當硬起來修法,日後不論是哪一個政黨、社團抗爭,只要是使用暴力,決不寬貸,一律追究其刑責並予以重懲,求刑3至5年,不得易科罰金、緩刑、假釋、減刑、赦免等,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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