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6日 星期日

蔡明法_台灣建國靠國際法理之外還要有所行動



台灣建國靠國際法理


之外還要有所行動!

台灣自治建國基金會(Taiwan Autonomy Foundation) 蔡明法




國際法是一個概念、一個原則、一個規範但執行能力有限。目前在國際上只是依靠聯合國(United Nation, UN)在維護著"國際法"的功能及民主大國美、歐、日諸強國的介入才得以實現國際法的效力。


聯合國維和部隊(United Nation Peacekeeping Force),是靠一些大國提供兵源、資源來組成,同時還要安理會同意才有可能介入,通常等到UN真正介入時戰爭也差不多了,弱的一方早就被打到稀八爛了,而強者在旁邊笑,你也奈何不了他。這也就是為什麼世界各國到今天還在比賽誰的武力強、誰的拳頭大的原因。

其它的單位,經濟的、文化的、環境的…..都是如此,然而儘管狀況不是很理想,國際法不能沒有、國際組織也不能不存在,畢竟是最終有人管總比沒人管好。國際法理、國際組織之外還是要有保衛自己國家的堅強意志才行!

台灣問題用國際法理來解釋有一脫拉庫的理由可以讓台灣建國,問題是台灣人有運用國際法去爭取嗎?國際法理是站台灣人這邊沒錯,但是事實上70多年過去了,台灣到今天都還沒建國!中國敗逃集團沒有台澎的主權,沒有理由留在台澎,但實際上牠卻掌控台澎70多年了!台灣人不是中國人,但實際上台灣人的教育、語言、文化、節日、觀念,卻都是中國思想!

為了賺錢卻死抱著中國不放,被欺負了、被騙了、被捉去關了、被搞死了只能回家哭天哭地!到國際上行走卻自稱是代表全中國,Republic of ChinaChinese Taipei….。是台灣?或是中國?明明是中華民國(中國人)的選舉,實際上台灣人比誰都熱衷?講白了,就是為了好處、為了利益!很清楚是騙你的口號,什麼兩岸一家親、貨出去人進來高雄賺大錢,台灣人也信,還拿高票,唉!

這些一點一滴看在民主國家的眼中,都糊塗了。難怪歐巴馬在卸任時說,只要給台灣人一點點好處,他們就會滿足了。翻成難聽的話就是,丟幾根骨頭給他們去啃,他們就安靜了!真的有夠可悲!人家早已看透到你的腦袋了!

我相信絕大多數的台灣人不是這樣的,我們絕對是有骨氣、有理想、有願景的台灣人。我們以國際法理為基礎加上結合大多數台灣人的智慧、勇氣、力量採取行動來證明給國際社會知道,台灣人就是要有一個國家、台灣人就是要建國!

有行動才能證實出國際法理的効力,沒有行動,法理只能掛在牆壁上,一切就淪為空談!法理論述為基礎加上多數台灣人的行動,才能徹底解決被殖民統治的命運,也才能引起國際社會的理解與支持。

呼籲全體台灣人發揮多數台灣人的民意力量用"台灣人自辦公投"來展現台灣人的主張,解除台灣的殖民統治!

台灣就是台灣!
台灣人就是要有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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