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國·中華民國與中國台北的關係
台灣國辦公室 創辦人 王獻極
中華民國及中國台北是隸屬中國的關係,而中華民國與中國台北是依存台灣賴以苟活的關係,但台灣與中國是一邊一國,沒有相互隸屬關係。
台灣自1895年4月17日,日清在日本春帆樓訂定馬關條約後,即永遠斷絕與中國的隸屬關係,也就是說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一人一家代,公媽隨人拜。
中國國民黨(以下稱國賊黨)與中國共產黨(以下稱共產黨)為爭奪中國政權發生國共內戰,國賊黨打輸走蠃,帶著中華民國政府神主牌遷佔台灣,共產黨佔據整個中國大陸,於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正式宣告中華民國政府不存在於中國,在境外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雖然處於彌留狀態,仍然握有中國主權,在國際社會繼續代表中國,1951年9月8日,48個聯合國代表在美國舊金山簽訂舊金山和平條約,日本宣布放棄台灣主權,台灣主權從此歸屬台灣人,島上住民應於三個月內通過住民自決,建立新國家,成立新政府,以法人身分在國際社會行使台灣主權,不幸,遷佔台灣的中華民國彌留政府無路可走,強廹日本政府於1952年4月28日,在台北簽訂日華和約,隱藏台灣人的真實身分,利用戒嚴白色恐怖威脅手段,強迫台灣人當中華民國人,歸化中華民國國籍,以合理化它的殖民統治,台灣人的主權從此被冷凍至今。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通過共產黨政權代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正式宣告彌留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壽終他鄉,中華民國政府所有一切的法人機構代表,及其財產均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繼承,自此中華民國政府的法人機構及財產均不能曝光在國際場合,否則旣被中華人民共國政府合法接收,只好窩藏在不屬於中國主權範圍内的台灣,受到台灣保護。
而國賊黨為了繼續非法統治台灣,對內,繼續以中華民國的憲法幫規禁臠台灣人,對外,出賣台灣主權,同意中國將台灣視為中國的一省,以中國台北不是主權者的身分,遊走國際社會,或用各種掛羊頭賣狗肉歪七扭八的名稱在國際場合騙吃騙喝,到了物通錢通人通的三通以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來到中國台北的台灣,當然不容許看見中華民國政府這個已死亡多年的殭屍布及車爛旗。
台灣人要清楚,中國來的國賊黨,中華民國政府這張殭屍布,車爛旗,及憲法幫規,或國共共同假造的中國台北,或是中華民國人,都被中國繼承,都要聽命於中國,但是,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中國是中國人的中國,以台灣海峽為界,河水不犯井水,只要用真實的台灣之名,行走國際社會,台灣駐日代表處掛名了,美國駐台代表處掛名了,中國只能乾瞪眼生悶氣,或裝腔作勢,豈耐我何?
台灣人啊!現在趕緊要做的事是,解凍台灣主權,放棄中華民國人中華民國國籍的身分,恢復真實台灣人的身分,舉辦自決建國,制訂新憲,成立新政府,取得台灣國國籍身分,確立台灣人的台灣主權後,物歸原主,將帶來喜樂之島的亂源,中華民國殭屍布,及中國台北送回中國,用台灣之名,有尊嚴的行走國際社會,與世界做朋友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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