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清魚現待何時?
劉國松
馬英九2008年520一上台即對陳水扁限制出境,並進行一案接一案的追殺;但馬英九之前的弊案和接連的貪瀆層出不窮,只是馬全面掌控五院和軍公教國企財團下,只能狗吠火車,綠營連自保都不可得,遑論司法正義了。
民進黨全面執政後,8成以上民眾期望司法改革,尤其綠營支持者希望能在公正的司法人員審判下將馬政府的所有弊案繩之以法,更期待馬英九造成的冤案能夠平反,集其大成的扁案更不在話下。
歷經數年的驗證,水漸清魚漸現,陳水扁被馬英九以政治干預司法,用盡作偽證、違反程序正義和刑事法定原則、換法官、自訂實質影響力並由高院逕自裁決的惡劣手段,漸漸在對照馬英九的敗政中凸顯出來,也經一些不畏權勢仍有正義感的法界和媒體,勇於提出辯護而出現平反扁案契機。
但仍有不少民眾被出自綠營的政客名嘴,用話術來誤導輿論,說拿財團錢進自己口袋就是有罪,卻不知有罪何須每一案都要逼關係人作偽證?
更有隨藍營起舞,說不道歉就不能特赦;卻不知藍營技倆是扁既已道歉,那不就洗清馬無政治追殺之實了嗎?
有的說赦免法8條條文裡面沒有明文規定沒有罪或罪刑還沒定讞可以特赦,所以要先修法,卻枉顧刑事法定和刑法從輕原則。刑法沒有白紙黑字說沒有罪或沒有定讞不能特赦,那裡能自創法令?更何況有罪都可特赦,沒罪或不一定有罪,卻不能特赦,豈有此道理?
另外,我們要平實來探討,何謂公平政治?那就是你可以做的事,別人也可以;而別人不可以做的事,你也不可以,反之亦然。
何謂惡鬥?就是別人要做好的事,你不讓人做;而不對的事,你卻偏要硬幹。
那麼,請問為何馬英九可以做的事,陳水扁卻不能做,且做了即是犯法?例如特別費和政治獻金。
再請問是誰在惡鬥?請問扁政府有那一項法案和施政不為人民好,少數執政被無理強硬杯葛的不勝枚舉;反觀馬政府那幾項有對人民好?在民意強烈反對下,卻一再強行通過的,真可謂謦竹難書,那才是惡鬥吧!
初次意外少數執政的扁政府任用的首任法務部長陳定南,一上任不久即提出公務員自首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政黨法、宗教法等等的陽光法案,但一再被國民黨連馬杯葛阻擋,不讓台灣有公平公正的選舉和政治生態;在國民兩黨黨產懸殊又無政治獻金法下,收受政治獻金乃現實非戰之罪;只是,要看這些政治獻金是否有違反比例原則的對價關係和藉勢藉端不當施壓之事實,尤其重大工程建設是否有圖利及偷工減料、大幅追加預算圖利情事,都足以判斷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在扁馬市長和總統任內,不是斑斑可考一一驗證嗎?
由扁被起訴求刑貪污重罪的案件全是對台灣有利的產業建設和政策,政績斐然如數家珍,反而被馬上下其手羅織扁入罪,且全被圖利親中財團又中飽私囊且幾都資匪害台。我們就一一來據實評論吧:
一、國務機要費
扁用心拚元首外交,國務機要費多用在元首外交、支助民運人士和友黨及民主活動,竟在府方會計陳鎮慧被陳瑞仁以重刑威逼作證下,卻不採信不被逼作偽證的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的證詞,強勢的作出咬扁無罪輕放,不咬扁重罪伺候,並將扁起訴無期重刑並一再延押至以其他龍潭案入獄6年多直至保外就醫;
而馬故意為羅織扁凱子外交和私吞公款貪污罪而不惜洩漏金援內情,致8位以上之友邦元首被其國內政爭整肅,明顯為中國毁台外交;且馬涉巴拿馬洗錢,光帳上金援巴國即有35億美元,合上千億新台幣。而2008/11/11當庭收押一直延押至以其他龍潭園區仍偽證定罪,後來國務機要案無罪也沒還扁公道。
二、二次金改
一次金改幫國民黨前朝銀行呆帳打消1兆2千億,二次金改要將銀行金融業合併為有國際競爭力金控和健全銀行體質,卻被馬和林全財金幫阻撓並說謊咬扁在元大併復華拿獻金關說,在馬御用特偵組越方如逼元大總經理杜麗萍作偽證自殺未遂未成下,仍被特偵組求處重刑;
但後來馬政府接連爆發發生兆豐、華銀、一銀金控金融洗錢和樂陞掏空,以及寶島債、頂新TDR、TRF和國銀上兆無擔保曝險中國之嚴重金融安全之重大弊案;更離譜的是英全政府卻在上任後悉數留用馬官,極盡用司法幫和財金幫庇護之能事,甚至公然封存弊端機密跨兩任任期達十年之久,更匪夷所思!
三、竹科龍潭基地開發案
龍潭園區開發本來是廣達董事長林百里2003年6月向陳水扁總統提出外銷訂單太多,竹科又苦無空餘基地,適巧辜家因投資之達裕跳票急於售地,而由行政院及竹科管理局決定購地開發為科技園區,事實上比原訂價86億少10億成交,不久即開發完成用在竹科用地造就萬人工作,卻被馬公然將手伸入司法,召集司法高官說扁被判無罪是不符人民期待,隨即由高院自創法令以實質影響力羅織扁重罪定讞;
馬2008一上任即全面開放科技,又以ECFA為中國大開門戶助長紅色供應鏈,廣達關閉龍潭廠牽移中國致數千工人失業,也嚴重損及台灣在地經濟和青年未來。
四、101大樓千萬獻金案
扁建設101大樓成為台灣地標,且為國庫進帳2百多億權利金和數億年租金,卻被以陳敏薰交扁嫂1千萬政治獻金,就賣官董事長大位,真有那麼廉價嗎?
反而馬英九竟扶持紅頂黑心商人頂新印股票TDR吸金171億,並低利取得101最大民股及經營大權執行長,大量引入中企,形同中資灘頭堡的中國地標,首都一覽無遺,如入無人之地,國安堪慮。
以上四案這麼強烈的對比,愛台利國的陳水扁被判重罪關苦牢,還被自己一手栽培壯大的民進黨政府延續馬的保外就醫,形同軟禁,不積極司改,儘速通過促轉條例,反而高升起訴判扁重罪法檢,一再推托和更加限制言行;而賣台毁國的馬英九卻一再受英全政府庇護又樂消遙。這還有天理嗎?
而近8成多不滿不公不義要求司法改革的人民,還一付不知不覺,不知疼惜好人,唾棄真正壞人,至今水漸清魚漸現仍不憤然覺醒起而聲援平反扁案,難怪要被評為世界第三笨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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