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 星期四

過猶不及,進退失據!

過猶不及,進退失據!

劉國松

一例一休的本質,時機,方法和步驟十分可議,不好好說明扁政府已為近七成勞工實施週休二日而取消的7日中華威權假日;也未追究馬政府王如玄們22K無薪假超額派遣及搞垮經濟又縱容財團剝削勞工,和比較扁馬為勞工施政之得失,廣納民意以作施政參考;更未考量勞工三要需求穩定工作、合理待遇和職涯保障,與資方良好的投資賺錢的環境條件,讓勞資和諧,使勞動條件公平安全才是勞基法的重點。

也就是說,司法公正,經濟均衡發展,國營及大企業與相關工會去黨國化,輔導民間優質工會,有效勞安勞檢,能兼顧勞資所需及和諧,才是政府推行一例一休的先決條件。

本來硬推勞、資、民三方均不滿意又受傷害的一例一休,新閣揆願即時修""是好事;但仍沒向人民作更妥善的說明和配套措施,當然也沒道歉當時信誓旦旦一例一休立法即能照顧勞工的承諾,冒然修法自然又會有反效果。

尤其四個彈性過大,簡直超過原有標準,甚至比原來勞基法更甚,四個不變恰是已大大突變而成為諷刺的對照,不但適切性遠遠不如扁政府時期,形同大開倒車;更比敗政連連的馬政府尚不盡人情,大開資方方便之門,勞工未蒙一例一休所標榜加班增加收入、減工時、免過勞之利,反而更遭過勞沒安全保障之害,形同為馬政府過水背書,也害本土派支持者臉面無光。

想想看,過大的彈性,例如每月最多加班46小時已行之有年達30年以上,卻放寬為30幾年前的54小時,更離譜以三個月週期總數可到138小時,如加上正常班8x23=184小時,當月可能上班總時數高達322小時,每日平均要上10小時以上,就是鐵人也會累倒。而輪班間隔僅8小時,也罔顧一般人上下班交通和正常生活約11小時之考量,讓資方取得過度使用正職勞工和臨時派遣工的空間,也讓從未為勞工著想的前朝國民黨坐享其為勞工請命的"善意"評價,將勞工的本土票推向威權政黨之"二度"傷害。

原本應考量的國家整體經濟之在地經濟發展以應勞資所需穩定工作和賺錢機會,訂定合宜制度和先改革成公正司法讓勞工免被剝削、過勞、低薪和減少爭議確保勞資雙方和諧和保障,卻持續將龍頭外銷產業台積電鴻海聯發科日月光大舉資金技術人才投資中國,放任中國吸收高科技、高教和青創高階人才,扼殺台灣在地經濟和優質工作機會,而無能對在地經濟愛台企業的扶持,也不能提供勞工穩定的工作機會;晉用高升威權反民主之司法人員阻擋司改,加上勞資不對等合理的制度,根本沒法提供勞工職涯和殷實商人永續經營的保障。

如此沒苦民所苦的同理心,未站在人民角度思考,也未有長遠國家發展考量,一再打出七傷拳還自以為是的政策,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一例一休沒配套和預防不肖資方藉故爛用臨時派遣又哄抬物價之機制,現在,又給資方有剝削勞工的上方寶劍,不但勞工權益倒退,趕上先進國家生活水準更遙遠,人民原應享受平穩物價的消費也回不去了。

另外,有人在為執政黨辯解左支右絀,當初要是依國民黨和時代力量的兩例不是更慘嗎?現在調整回來,又有人罵,那不是順了嫂意違姑意了嗎?殊不知何謂責任政治,國民黨執政時不修為兩例,民進黨為何要先向勞工承諾,且知道行不通也不道歉不說明,人家要引君入甕要你死,你卻明知山有虎 偏往虎山行,不是自己找死嗎?

本來只要有台灣心,找對的人順應真正民意,即可簡單完成的勞基法修正,卻搞到複雜難解,過猶不及,進退失據,天怒人怨,也可看出民進黨切割正牌本土扁政府的心態,已顯現其背離台灣的理念價值之真相了。


凡此種種,才是人民該檢驗強制一例一休又倉促修法的重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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