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追求自由人權的堅定意志
溫朗東
中國近日對李明哲案進行宣判,在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上,李明哲被指控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五年徒刑。
李明哲是第一個被中國判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台灣人。原因不過是,他被控在台灣上網與中國人進行人權組織的聯繫。
這整起事件,我們看到了台灣人追求普世人權的勇氣,與此同時,我們也看到了中國的霸道與不可信任。
在中國以黨專政下,法院只是中國共產黨的橡皮圖章,失去了人權法治的精神。從獨派的立場來看,說中國的法院不存在,並不是「進入一中框架,認為中國共產黨沒有合法中國政權,中華民國才是正統中國。」我們認為中國法院不存在,是因為它喪失了保障自由人權的基本功能。
我們聲援李明哲,是因為他為了追求普世人權理想,犧牲奉獻的精神。這種精神就是住民自決建國所必須的非暴力抗爭精神。我們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也不認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我們所追求的,是人性的關懷與爭取自由的勇氣。
李明哲追求自由中國的理想,和我們的努力目標並不相同,但背後都有著自由人權的非暴力抗爭精神。這樣的精神,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發芽茁壯,即使台灣脫離日本殖民後,仍在中華民國的殖民體制下,依舊阻擋不了台灣人追求自由人權的堅定意志。
有人認為,民進黨政權必須要為此一事件負責,甚至有親中統派認為這是民進黨拒絕九二共識的下場。事實上,最需要為此事件負責的,是缺乏人權精神的中國。民進黨所需做的,是站在台灣人民的立場,保障台灣人在世界各地受到合理審判的權利。台灣人的主權不是談判桌上的籌碼,面對中國的利誘與恫嚇,我們必須懂得拒絕。
民進黨政權全面執政到今天,依然故守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立場,在一中框架中越陷越深,導致對台灣人李明哲的人權完全無力捍衛,實在令人對政權輪替感到失望。這也突顯了政權不管怎麼輪替,依然在殖民體制的框架中,難以得到台灣人的自由。
在李明哲與李凈瑜的努力下,我們看到了中國文化統戰、經濟紅利的笑臉背後,猙獰的極權面孔;我們看到了跟中國統一的危險;我們也必須繼續堅持,斬斷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這條通往中國的橋樑,住民自決建立台灣國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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