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銀行業最新經營現況報導
阿湯哥 (曾留美多年主修財經,「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與「推動台灣公投入聯」理念之堅定支持者)
日前「十九大」業已結束,伴隨著中國經濟危機的日益逼近中,值此金融風暴隱然成形之際,台灣銀行業(後稱”國銀”)也逐漸吹起「緊縮」中國投資的風潮,自然台灣業者的獲利狀況如何成為大家關切的焦點。本日(11月6日)筆者拜讀自由時報財經記者王孟倫、李靚慧、吳佳蓉等人的報導,詳如「國銀海外分行爽賺就怕出包」、『金管會︰緊盯總行「管好海外分行」』、「法遵成本增賺錢時機漸失」以及「專家建議︰少罰就是賺引入在地專才」等文。由此得知,從國銀海外分行最近的屢屢出包,舉凡兆豐銀紐約分行去年遭到美國當局重罰新台幣57億元,日前又再傳出泰國子行更爆發行員監守自盜的情事;今年華南銀紐約分行也未通過金檢,故國銀在大力進攻海外市場,其中可能衍生的法遵、內稽、風控等監理問題,激增的法遵成本,必將嚴重壓縮成長的獲利空間,故國銀業者必須詳加留意這些問題,不然恐將得不償失。
筆者詳閱前述的幾篇報導後,茲整理個人提出的問題與釋疑說明詳述如下:
首先,觀察國銀海內外分行(註:海外分行,不包括國銀在中國分行)獲利表現與貢獻度占比(單位:億元/新台幣)詳列如下:依序為銀行整體、國內分行、海外分行,2016前八月稅前盈餘金額分別為2,142.6、1,482.1與149.5;2017前八月稅前盈餘金額分別為2,201.5、1,446.9與207;增減金額分別為+58.9、-35.2與+57.5;年增率分別為+2.7%、-2.4%與+38.5%。至於國內分行與海外分行獲利佔銀行整體比重分別為65.7%與9.4%。對於國銀來說,設置海外分行、子行究竟是「獲利金雞母」或者「地雷賠錢貨」?此問題實有待進一步細究與探討。從獲利數字上來看,至今年八月底國銀在海外分行(不含中國)獲利金額為207億元,較於去年同期成長38.5%(增加57.5億元);然相較之下,國內分行前八月獲利金額接近1,447億元,卻出現「不增反減」的現象,較之同期減少35.2億元之多。據此觀之,海外分行的相對表現是不錯的。至於國銀在海外分行獲利之「前五大國家」排名,依序為香港:132億元、美國:47億元、日本:28億元、越南:14億元、新加坡:9億元,卻未見中國大陸名列其中,此原因筆者推估為說明台商透過香港在進行第三地轉口的「三角貿易」,或者對中國的經貿熱度正在明顯地下降中。至於海外分行之獲利金額「前五高國銀」中,依序為兆豐銀、第一銀、中信銀、國泰世華與玉山銀,這五家銀行就佔整體海外分行之過半數獲利。據悉:兆豐銀與第一銀獲利皆超過30億元,此前兩大為公營行庫;而後三家銀行則為民營行庫。此說明國銀業者不論公民營進行海外佈局仍有其必要性,因為國內的存放款利差逐漸接近,加上優質企業金融個案日益減少,像特定關說案件必定嚴重壓縮國銀業者的獲利空間。因此,海外佈局為各銀行的策略考量,主管機關將予以尊重或輔導,像國泰世華、台北富邦銀雖已退出美國市場,中信銀仍選擇續留;至於金管會的角色,將從國銀整體監理與曝險程度上進行把關的動作。然國銀在積極佈局海外市場之餘,面臨了「鞭長莫及、管理不易」,只要稍有不慎,往往因為不瞭解當地法令、規章等因而被開罰,像兆豐銀泰國子行出現內控問題,日前更爆發行員監守自盜五千多萬元。
其次,海外分行僅佔國銀獲利貢獻度的9.4%,試問業者花費這麼多錢建置,值得嗎?金管會銀行局表示︰「走向國際化,將是趨勢所在」。國銀在海外據點的獲利表現,應把眼光、格局放遠些,不能只看一時(抄短線)!因為銀行業是永續長期經營的事業,無法走速成捷徑。若有業務發展機會,必定要前往海外扎根,「落地生根」,這是國際化的趨勢;台灣是貿易導向的國家,企業普遍依賴進出口維生,所以企業生意到哪裡,銀行業也要配合業務需求並跟過去協助、服務廠商,這是必要的舉措。
第三,國銀若在海外設置分行引發經營監督不易的問題,會不會成為國銀獲利的隱憂?業者必須自律,強化法遵管理乃是全球趨勢,在台灣也是必須同步進行,並配合金管會的持續督導,而且要求銀行業本身做好相關監理與法遵。由於國銀在海外布局是與日俱增,海外分行「出差錯」常有發生,加上金管會無法逐一前往海外實地金檢,在執行面恐有實際困難,金檢根本沒有足夠人力或經費,故未來恐透過緊盯國銀「總行」、分層監督,由總行直接緊盯海外據點,「若出包,就以未能落實內稽、內控,裁罰總行。」故總行必須做好監督管理(如落實稽核、加重懲罰金額或措施,以降低可能出現的違規),不能放任海外分行在胡搞,否則將會受波及。此外,海外分行除必須遵照當地國家法令,像洗錢防制等,也同樣要符合母國(台灣)規定,此點國銀向金管會提出申設海外據點時,皆要求須務實做到相關監督工作。
第四,國銀若法遵成本的激增,表示業者賺錢時機之逐漸喪失嗎?台灣利差空間已是全球最低(除日本外),因此國銀爭相被迫必須前往海外發展;然全球金融環境在丕變中,不但法遵成本大增,海外風控的難度也在提高,不慎若踩到地雷,恐將該分行已注入資本「全部賠光」。近年來部分規模較小的國銀紛紛向外發展,若純以「利差」角度,前往海外設立據點實有誘因。主要是台灣的「濫頭寸」很多,且長年維持超低利差的態勢不變,許多「新南向」國家的利差皆為台灣的數倍,故國銀拿台灣的美元至海外分行放款,就能有獲利的機會。至於國銀海外分行獲利會出現愈來愈難,主因是在美國發生「911事件」後,各國對外資銀行的法規遵循、洗錢防制等申報要求皆日趨嚴格,加上匯兌避險的處理,讓銀行的經營成本大增。現在海外分行管銷成本日增,聘請當地法遵與洗錢防制主管所費不貲,其成本是一般行員的數十倍,且對法遵要求從美國紐約州開始,已逐步擴展至全美各州,英國、澳洲、香港、新加坡等先進金融中心也都加強洗錢防制的要求。
第五,外國銀行業金融監理規範日趨嚴格、細緻,台灣業者怎麼辦?國銀在思維上也要跟著翻轉,必須嚴格落實,「少罰,就是賺」當為王道;同時,也應提升對當地法規的掌握程度,並降低總行及海外分行間的法遵落差。國銀海外分行多半皆有遵從當地法規意願,理應「入境隨俗,落實在地化(localization)管理」,以避免誤入叢林;但業者通常無法立即掌握最新法規的變化,或真正理解所在國家之監理重點及要求程度,故建議應同步建立資訊系統或引入在地專業人士來協助改善。各國家監理機關規範、要求強度不一,即罰則輕重程度是有所差別,但總行及海外分行間的法遵執行,切勿各自為政,應當相互參照,以期跟上最新的法遵趨勢。自2008年發生金融海嘯後,歐美國家對監理規範更趨於嚴格且細緻,而且有時連資深法遵人員也都不全然熟悉當地的最新法規規範;故銀行內部必須投入多於過去兩倍以上人力、跨部門整合(如法遵、資訊、內控(稽)、風控等)才有可能改善此問題。建議國銀業者務必要積極重視法遵事項,從近年來台灣跨國銀行屢遭裁罰、致使限縮業務屢見不鮮,像兆豐金遭罰新台幣高達57億元至今未解,故業者應記取教訓,若能落實「少罰,就是賺錢」的理念,同時法遵做得好,除了和國際同步接軌外,而業務成效也可因此優化提升。台灣銀行業者應可尋求國際專業機構的協助,掌握最新趨勢與資訊,也減少自己摸索時間並協助「抓住重點」,以理解當地主管機關最在意的法規所在,以避免誤踩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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