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 星期六

陳世雄_統一不是選項的台灣出路與領土


統一不是選項的台灣出路與領土

台灣(福爾摩沙)全球志工團 陳世雄博士

事實存在的事物,不會因為我們否認它們的存在而不存在。根本不存在的事物,不會因為我們認為它們存在而存在。我們不可能去改變、拆除、消滅不存在的事物。唯有正視某事物的存在,揭露其隱藏在表相下的實情,才能以符合法理的方式處置這存在。

【認知史實】
(1943/11/26)《開羅公報》台灣及澎湖群島,應該歸還給中華民國。
(1945/07/26)《波茲坦公告》重申《開羅公報》中的內容必須得以實施。
(1945/10/25) 台灣管轄權由日本移交中華民國,美英蘇三國在台北見證。
(1952/04/28)《對日和平條約》日本向同盟國宣布放棄台灣主權生效。
(1952/08/05)《中日和約》日本與中華民國換文放棄台灣主權生效。

之後沒有任何國際聯合公告或國際條約改變「台灣及澎湖群島歸還給中華民國」的事實。

(1979/01/01)《台灣關係法》美國總統已終止美國和「台灣治理當局」(197911日前美國承認其為中華民國)之間的政府關係。國際上認為台灣治理當局(Taiwan)取代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實質管轄台灣。

【出路與領土】
台灣從中華民國獨立;領土包括台灣、澎湖及台灣本島周邊島嶼。
台灣治理當局改名及制憲;領土包括台灣、澎湖、台灣本島周邊島嶼、金門、馬祖、南海諸島礁。
台灣獨立成為美國聯邦的一個State
台灣治理當局改名及立法成為美國聯邦的一個State

【方法與實踐】
台灣獨立或成為Taiwan State公投,由台灣、澎湖及台灣本島周邊島嶼的公民投票決定。
台灣治理當局改名及制憲公投或成為Taiwan State公投,由台灣、澎湖、台灣本島周邊島嶼、金門、馬祖、南海諸島礁的公民投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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