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 星期四

羅牧師觀點 台灣國民要關切國際人權

台灣國民要關切國際人權

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秘書長 羅榮光

最近看見兩則國際新聞的報導,令人感受良深,而且喚醒我們台灣國人也應關懷國際局勢以及國際人權的議題。

第一則新聞是德國總理梅克爾1231日向全國發表新年談話,藉由回顧德國過去一年所經歷的恐怖攻擊,坦言德國現今面臨的最大威脅正是伊斯蘭恐怖主義。梅克爾呼籲歐盟各國保持團結,追求共同利益。德國實施開放政策一年多來,入境難民已多達約一百萬人,梅克爾因此遭受猛烈抨擊。不過她仍強調,德國須透過人道價值和開放心胸,來面對信奉仇恨的部分人士。

第二則新聞則是全球23位知名的人權倡議者,包括南非大主教屠圖、爭取女孩受教權的巴基斯坦女子瑪拉拉等12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及一名醫學獎得主布萊克,1229日聯名致函敦促聯合國安理會終結緬甸若開邦的「種族淨化與違反人道罪行」,同時抨擊本身是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的緬甸實質領袖翁山蘇姬,對於遭壓迫的羅興亞少數民族幾無援助作為。去年十月以來,已有五萬名羅興亞人為躲避暴力攻擊而逃至孟加拉。孟加拉境內的羅興亞難民迄今超過30萬人。

德國總理梅克爾與緬甸的實質領袖翁山蘇姬,都是目前國際知名的女性國家領袖。尤其是翁山蘇姬曾經長年被當時緬甸的軍政府軟禁在家中,無法參與任何的政治運動。然而她仍然持續為緬甸的民主化出聲與奮鬥,獲得許多國際人士的關注與扶助,甚至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如今她在位擔任緬甸的實質領袖,卻對遭受壓迫的羅興亞少數民族沒有關注與扶助,難怪全球知名的人權倡議者會發聲批評她!

我們做為台灣國民,也是全球的公民,對普世人權的關懷也應提升,尤其我們台灣2350萬國民,長年來處於國際孤立中,被排除在聯合國以及許多國際組織之外,我們台灣國民應當參與的國際社會集體人權被剝奪,更能深切地體認普世人權的實現極其重要。

依據聯合國於1948年發佈的國際人權宣言第三條:「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對於在戰亂中受害的難民以及受歧視與壓迫的少數民族,我們台灣國民必須站出來替他們應該享有的生命、自由與人生安全的基本權利發聲,不能容讓強權更加囂張不斷地壓制弱者,摧殘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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