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4日 星期四

歷史上的今日——舊金山合約

歷史上的今日——舊金山合約

自由台灣黨政策部主任 溫朗東

1952428日,舊金山和約正式生效。這份由二戰大部分同盟國與日本簽訂的和平條約,是為了解決二戰後的日本戰後地位與戰爭責任。

早在舊金山合約生效之前的1945年,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並未取得台灣的統治權。這種軍事殖民的狀態持續到1949年中華民國滅亡,成為了流亡政府,一直沒有改變。

日本放棄了台灣及澎湖的主權,卻未將台澎主權交給任何一個政府。根據國際法,和約締結後,軍事占領時期的政策便全部失效。

參與起草舊金山和約的美國國務卿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於19541028日給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報告中說:「日本從未把福爾摩沙和澎湖的主權割讓給中國。日本放棄了主權,但讓未來的主權處於未定狀態。」

前美國總統艾森豪在《授命變革》中說:「1951年的對日和約結束了日本對這些島嶼的主權,但沒有正式將它們割讓給『中國』,無論是共產黨或國民黨。」

這一段歷史,在中華民國的歷史教育中,靜悄悄的被忽略了。

令人無奈的是,2017年的今日,即使是本土政權全面執政,台灣人依然活在流亡政府殖民底下。許多人開始將中華民國的軍事佔領合理化,認為獨立建國是沒事找事、多此一舉。

正因為流亡政府的存在,使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得以宣稱:既然台灣是中華民國所有,中華民國已經滅亡,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可以合法接收台灣--造成了中國侵擾的問題雪上加霜。

或許我們可以從他國的看法中自我瞭解:1964423日,法國總理龐畢度表示,「台灣脫離了日本,但沒有歸屬於任何人,這個問題,有一天必須依臺灣人民的意願來決定。」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