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8日 星期四

談美國台灣關係法的戰略指標

談美國台灣關係法的戰略指標

黃清雄

二次大戰後,台灣地位一落千丈,追查原委,中美兩國勾結所致。中國北京紅色政府把台灣和蔣介石非法政府(流亡政府)劃上等號。台灣是台灣民族的台灣,外來蔣某海賊竊據台灣。然而海賊是中國海賊,怎能指台灣的代表為海賊?北京反分裂法的對象是蔣賊,卻把台灣劃為反分裂地區,則紅色中國與蔣賊實乃一丘之貉,侵略台灣之共犯集團。

根據1895年馬關和約漢文版,中國承認不具台灣主權,換言之,中國無損及其疆域或主權。因此,慈禧太后或光緒帝任何一人無需下詔罪己。李鴻章還與日本總理伊藤舉杯互祝兩國和平。

可見,1895年台灣民主國獨立,維護台灣主權及疆域,是台灣民族的大事。日軍南下消滅台灣,純屬台日兩國的關係。1945/8/15日本宣佈戰敗投降,但中國在開羅軍事會議新聞公報上卻露出侵佔台灣的野心。

1945/10/25美英中蘇四強代表在台北城集會,由陳儀出面宣佈接收台灣及澎湖之領土,人民,治權,及軍事設施與資產,這是違反國際法的行徑。台灣是日本的殖民地,與日本發動戰爭毫無干係。美國自稱是主要佔領國,卻無端干預台灣民主國之復國權利。

美國罔顧1867年及1869年與台灣海國卑南王朝所屬瑯嶠社邦(confederacy)簽訂兩件條約之歷史友誼,縱容蔣介石非法政府在聯軍軍事佔領措施下管理台灣領土,人民及資產。顯示中美兩國對台灣所施種種措施皆嚴重違反戰時國際法。


更甚者,美國袒護蔣介石流亡政府自1951年起強佔台灣,胡作非為。請問美國Trump總統及其政府,所謂台灣關係法,多與蔣賊政權勾結,鮮有協助台灣之處,該法案的依據是什麼?是凍結台灣島地位嗎?基於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一個推論,台灣關係法,若具有戰略意義,其指標應是縱容蔣賊集團勢力留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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