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不配當國父
楊上民
本名孫德明的孫文,於西曆1892年,到澳門開診所時,才獲知有一種政治運動,其宗旨在改造中國,故名之謂「興中會」,即投身為黨員。興中會總部設在上海,而會員用武之地,則定在廣州。後遭葡萄牙政府以無執照命令關門,於是轉往廣州。
孫文於民前18年即西元1894年上書李鴻章痛陳救國大計,書中為想獲得農官,開頭就對滿清政府當時的施政,大加贊賞,並鼓勵李鴻章,為改善經濟,不妨種植鴉片。
孫文由於遭葡萄牙政府以無執照命令關門,於是轉往廣州之後,再到香港同盟會分會。因該會於西元1896年發動革命,遭到滿清政府掃蕩並通緝,孫德明即匆匆乘日本汽船赴神戶。居神戶數日,又至橫濱。在橫濱即購日人所製之歐服數襲,盡易舊裝,留髮割辮。一二日後,由橫濱乘輪赴夏威夷群島,就寓於火納魯魯。隨後轉赴英國。在英國被滿清政府使館誘捕,經其老師康德黎搶救。孫德明被救出時,偵探長名喬斯福,在車中正色危言告誡孫文,謂此後務宜循規蹈矩,不可復入會黨,從事革命。
孫文於民前18年即西元1894年上書李鴻章痛陳救國大計,其於西元1896年遭到滿清政府通緝而逃亡海外,在被滿清政府英國使舘誘捕之前,其尚不知政治為何物。孫文被誘捕於倫敦中國使舘,才知道政治生涯。可是孫文在自傳中却說「予自乙酉(1885)中法戰敗之年,始決傾覆清廷創建民國之志」。孫文却在其自傳中說「傾覆清廷創建民國之志」是始於西元1885年,相差11年的矛盾說法,證明孫文自傳說法是假的。
孫文於民國前7年9月8日,即西元1905年,以中國革命同盟會總理名義,發文給馮君自由、李君自重二人,在香港、澳門等地聯絡同志。
孫文又於民前6年,即西元1906年,自封為中華共和國革命大總統。以大總統名義,照會內地各同志會黨,並發給軍事關防。呼籲軍中人等,應知此舉專以驅逐胡虜,恢復主權。合行照會貴軍,厲軍秣馬,速舉義師,其應用軍械,本總統自當源源接濟,不致有匱。務期同心同德,以戕胡虜之命,而贊中華民國之成功。
可見孫文想當大總統之心態,並不是武昌起義之後與袁世凱紛爭時才產生的。袁世凱祇是被孫文誘騙,陷滿清皇帝溥儀皇帝遜位的餌而已。
孫文在《倫敦被難記》裏敘述:「西曆1892年,余居澳門,以醫為業,初不料四年後的西元1896年,竟被幽於倫敦中國使舘,更不料因此轟動政界,甚且由英政府出面干涉,以要求彼使舘之見釋。雖然,予之知有政治生涯,實始於是年,予之以奔走國事,而使姓名喧騰於英人之口,實始於是地」。
《倫敦被難記》裏更記載:「予在澳門,始知有一種政治運動,其宗旨在改造中國,故名之謂『興中會』,其黨有見於中國之政體,不合於時勢之所需,故欲以和平手段,漸進方法,請願於朝廷,俾昌行新政,其最高者,則在改行立憲政體,以代專制及腐敗的政治。予當時深表同情,即投身為黨員,自信固為國利民福計耳」。
孫文在《倫敦被難記》中說「予在澳門,始知有一種政治運動,其宗旨在改造中國,故名之謂『興中會』」。可見「興中會」不是孫文創設的。
孫文自西元1896年被滿清政府通緝而逃亡海外,才在海外鼓吹革命,至西元1911年前有十次革命,無一次孫文親臨參與,與其說是革命家,不如說是「投機者」較貼切。所以梁啟超才批評孫文,是徒騙人於死的遠距離革命者。
孫文是藉由西元1896年,被誘捕於倫敦中國使舘釋放後,轟動國外政界之聲望,回國檢拾武昌起義的成果。按武昌起義事起於意外,並不是計畫性的革命。
其實在辛亥年八月十九日 (即陽曆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之後,清廷召袁世凱返京,命任內閣總理職,遂以馮國璋代執兵權,南北相持又半月餘,漢陽亦為北軍所得,武漢三鎮,已喪其二,聞者頗為武昌危。革命軍在潰不成軍之際,袁世凱頓受孫文將授與中華民國總統之誘惑,於是袁世凱謊報清軍不敵革命軍之不實消息給溥儀,要求溥儀遜皇帝位,接受開南北議和會議。袁世凱遂以內閣總理代表清廷身分,接受英國駐華領事朱爾典之調停,開南北議和會議,溥儀皇帝退居頤和園,由孫文擔任中華民國臨時總統。所以說,滿清之失敗,是敗在英使朱爾典之調停,敗在想當大總統而出賣滿清的袁世凱,不是敗在革命軍,更不是敗在孫文。
孫文利用海外遠距離革命之名義對外募款,所募得款項從未用之於革命,竟然用於其兄孫德彰購置洋房,並替其姪兒償還在美國之債務,事經章太炎與陶成章揭發,事後密命蔣介石將陶成章暗殺掉,在蔣介石將陶成章後,再令陳其美嚴緝刺陶成章兇犯,其電文曰「滬軍陳都督鑒:
閱報載光復軍司令陶成章君,於元月十四日上午兩點鐘,在上海法租界廣慈醫院被人暗刺,槍中頸腹部,兇手逃去,陶君遂於是日身死,不勝駭異!陶君抱革命宗旨十餘年,奔走運動,不遺餘力,光復之際,陶君實有鉅功。猝遭慘禍,可為我民國前途痛悼,法界咫尺,豈容不軌橫行,賊我良士!即由滬督嚴速究緝,務令兇徒就獲,明正其罪,以慰陶君之靈,洩天下之憤,切切。總統孫文。(一月十五日 )」。
孫文陰陽兩面光的做法,可以欺瞞於一時,不能欺瞞一世。孫文以上種種齷齪的事跡,實不足後人稱為「國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