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會是李宗仁第2嗎?
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沈建德
318學運以反服貿為主軸,但是服貿及20幾個對中協議都以「92共識」為基礎。當時本人就急呼,反服貿還要反「92共識」。結果還是只反服貿。出動50萬人力,仍使中國在國民黨倒台之後,得以繼續逼迫台灣承認「92共識」。
中國文攻武嚇威逼「中華民國總統當選人」蔡英文清楚接受「92共識」。翻開整整67年前中華民國總統李宗仁接受中共「8條件」的歷史,就知承認「92共識」的結果會如何:
1949年1月1日蔣介石元旦文告,以保留法統和憲法為條件,願意和談停止內戰。但毛澤東不答應。1月14日,毛澤東開出「和談8條件」:
(1)懲治戰爭罪犯,(2)廢除偽憲法,(3)廢除偽法統(即中華民國法統),(4)改編軍隊,(5)沒收官僚資本,(6)改革土地制度,(7)廢除賣國條約,(8)召開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接收南京政府。
以上見中華民國史事紀要(初稿) 1949年1月14日記事,及蔣經國先生全集第1冊第382頁。
很意外,中華民國同意接受這些條件,亦即廢除其憲法、廢除其國號,記於蔣經國全集第1冊384頁1月19:「行政院於本日舉行政務會議。就共黨所提八項和平條件,鄭重討論,歷五小時之久,決議,派代表飛赴延安與中共談判和平」。想斷尾重生。
1949年1月21蔣介石於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臨時會議宣布「引退」。中華民國總統李宗仁同日就任,次日聲明:「中共方面所提八條件,政府願即開始商談」。
李宗仁雖已同意,1月25日中共仍故意吊胃口,聲明「南京反動政府,是否願意接受中共所提出的反映全國人民公意的八個條件,現在誰也不知道」。要求中華民國確認,廢憲法、廢國號!1月27日,中華民國總統卑躬屈膝致電毛澤東:「貴方所提八項條件,政府方面已承認可以此做為基礎,進行和談」。
以上分別見中華民國史事紀要(初稿) 1949年1月22、25及27日記事。
中華民國接受了「和談8條件」,非但沒得到和平,反而被吃掉,流亡台灣它也不放過。2005年立「反分裂法」認定「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授權解放軍武力解決,先斬後奏。接受「92共識」會沒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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