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南海失去台灣?
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沈建德
美國防部公文指台灣宣稱擁有南海主權,有媒體據此認為等於承認台灣是聲索國,可是美國連旁聽南海仲裁案的資格都沒有。
值得注意的倒是,去年11月30日結束的南1海仲裁案聽證,不參加仲裁的北京只駁菲律賓否定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是罔顧國際法,其餘的都不駁。
第2點是,仲裁庭也表示「一直向中國提供仲裁的最新進展」,但聽證11月30日就結束,為何中國拖到12月21才反應?是在和菲律賓談條件?
第3,開羅宣言的問題是仲裁庭主動提出,菲國說這兩份文件是共同外交政策目標的聲明,對聲明國政府無法律拘束力……,又說開羅宣言美英中都有簽字。好像菲中及仲裁庭有套招。
因菲國上述證詞表面否定開羅宣言,但其內函顯示開羅宣言有「滿洲台澎歸還中華民國」的意思,又有簽字,則台灣危險。
因所謂的「開羅宣言」雖是「新聞公報」,但國際法院的前院長詹寧斯,在他的「奧本海國際法」書中,引用國際法庭的判例,認為即使是無人簽字的「新聞公報」,若是聯合發表,對發表國都有法律拘束力,有簽字當然就更不用說了。
菲律賓的證辭若不糾正,很可能被隔壁的國際法院引用,台灣的麻煩可大了。
前聯合國大會主席中美洲籍的艾希,因涉收中國政委員吳立勝賄款,在紐約被捕並起訴,南海仲裁案的首席仲裁員是迦納籍(圖中間),會不會像艾希被中國收買?
本人昨日已去函,附無人簽字的「新聞公報」原件影印,若他們視而不見,就證明有問題。
圖:本案仲裁庭由五名仲裁員組成,並由迦納籍法官Thomas A. Mensah擔任首席仲裁員(圖中間)。仲裁庭的其他成員是法國籍法官Jean-Pierre
Cot,波蘭籍法官Stanislaw Pawlak,荷蘭籍教授Alfred
Soons和德國籍法官Rüdiger Wolfrum。
常設仲裁法院擔任該案的書記官處。(P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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