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9日 星期六

菲律賓說「開羅宣言」有簽字但無法律拘束力,強國人21天後還擊,已38天了台灣卻仍然沒聲音

菲律賓說「開羅宣言」有簽字但無法律拘束力,強國人21天後還擊,已38天了台灣卻仍然沒聲音

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沈建德

去年1130,菲律賓在南海案仲裁庭的證詞: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並未賦予中國對南海諸島的法律基礎,加之,學界也認為,這兩份文件是共同外交政策目標的聲明,對聲明國政府無法律拘束力……。(見圖1

21天後,原聲明不理仲裁的中國撇不住了,安排記者在例行記者會發問:「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公佈了實體問題口頭聽證的庭審實錄,請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回答:菲方在庭審中罔顧歷史事實、國際法和國際正義,妄圖否定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否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效力,……是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挑釁……。(見圖2

「開羅宣言」不但無人簽字,也未把滿洲、台澎交給中國的事實,本人有全世界最詳細的資料,公佈以來,一年多了,台灣還是沒人抗議,難道是同意中國說法?


1. 取自2015.11.30,南海案仲裁庭菲律賓證詞。


2. 取自2015.12.21 中國外交部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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